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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贪便宜要自己买单了!参了不合理低价团,游客也将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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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0/28 17:36:12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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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0.25),国家旅游局发布提示称:希望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否则乘客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

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也将受到处理,对此你怎么看?

来听听游客、相关部门及旅游企业怎么说:






国家旅游局:游客也要遭处理

国家旅游局提示内容显示,虚假合同是经营者为规避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先与游客达成某种默契,而后通过变更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时间,使游客在不知不觉中受骗上当。



国家旅游局提醒,旅游合同是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依法对游客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或作出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国家旅游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处理办法。

游客:无法判断不合理低价游

游客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我觉得这个政策实施起来有些困难。”来自江北区大石坝的李华告诉记者,什么是虚假合同?现在很多游客对虚假合同理解不是很清楚,如果不小心签了虚假合同,到时怎么维权?

渝中区两路口的江兴平也担心,自己并不知道怎么样的价格才算低价游,怎么判断?如果是因为不懂行情而误签了旅游合同,游客要处罚,这样会不会变相给旅行社增加了保护伞。

“确实有点担心吃亏后无处诉说。”来自九龙坡区杨家坪的文先生,也表示对于怎样是低价游很难分清楚。

  

旅行社:教育意义大于实际作用




“我觉得这个规定的出台,有一定教育意义,但实际作用可能比较弱。”重庆一旅游公司总经理胡总表示,首先具体怎么处罚没有出来,即使出来后,具体怎么处理也存在很多问题。因为这和游客息息相关,处理重了,游客会不满,处理轻了,又没有必要。



胡总认为,对于不合理低价团的认定方面,目前为止也没有具体细则。因为旅游行业受到季节和商家因素影响,不同的季节,价格肯定也不一样,同时他觉得要维护旅游健康持续,还要多部门联动,包括物价、工商等部门,从其他方面来制止游客在旅行途中遇到的问题。“不过这个规定出来后,对旅行者还是有很多教育意义。”胡江渝说。

市旅游局:正在学习暂无细则

昨日国家旅游局官网称,正在制定相关处理办法,具体出台时间没有说明。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知道该消息,现在加强学习,暂时没有细则。





这5种行为 属不合理低价



日前,国家旅游局印发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认定了“不合理低价”的5种行为,快来仔细阅读!

1、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

  

2、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

  

3、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

  

4、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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