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两人借租车名义实施诈骗 南岸警方一举抓获

  • 左手牵右手
楼主回复
  • 阅读:1083
  • 回复:0
  • 发表于:2014/6/17 8:55:49
  • 来自:重庆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酉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5月14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龙门浩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所在的租车行的一辆轿车被租走后,租车期限已到很久不见租车人还车。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租车人“袁志刚”租走的是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而“袁志刚”提供的仅有数千元押金、租金以及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据租车行员工描述,当时租车人以证件没有随身携带、家离此较远为由,只提供了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民警立即判断这是一起有预谋使用假证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

按照前期掌握的线索,民警立即展开侦查。为了确定假证假背后隐藏的真嫌疑人,民警走访并梳理了市内车辆抵押行业及抵押信息,掌握到一潘姓抵押商曾于5月12日被人诈骗现金4万元。潘某交代,一名叫唐成(化名)的男子用一辆骗租来的奥迪A6作抵押,骗取大量现金。据循车载GPS轨迹找来的江北某租车行员工描述,当时租他们车行轿车的人并不叫唐成,而是提供了同样租借凯美瑞的名为“袁志刚”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得到消息的民警如获至宝,赶紧着手下一步计划。

将前期情况汇总之后,民警制定出一个抓捕方案。因为嫌疑人在重庆市内第二次租赁的车辆并没有抵押,民警迅速开展相关侦查工作,果不其然,嫌疑人再次联系潘某,表示愿意再次抵押车辆给潘某。潘某和嫌疑人约定时间地点之后,民警严正以待,准备实施抓捕。

5月14日,唐成按照约定来到市内某酒店门外进行交易,刚露面,就被在此守候已久的民警抓个正着。面对民警的询问,唐成很快交代了自己利用假证骗租车辆的犯罪事实,坦言一起作案的还有朋友李刚(化名),并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抓获李刚。随后,按照民警的要求,唐成打通李刚的电话,告知李刚钱已经拿到,希望李刚来接自己回去。李刚一听乐不可支,没多久就驾驶一辆借来的轿车出现在约定的地点。民警再次一拥而上,将李刚抓获。

李刚和唐成都是四川人,最近唐成生计遇到困难,打电话说来投靠李刚。李刚一口答应,接唐成回四川邻水。在邻水期间,李刚和唐成密谋用假证买苹果合约机,然后转手卖钱。两人在网上在湖南找到一个办假证的人,将唐成的资料寄给对方,很快受到了假证。但因为假证破绽明显,被电信运营商识破,没有成功。转而,他们将目光转向审核相对较弱的租车行业。为了保证一举成功,5月11日,他们先到一家租车行试租了一辆轿车。怕租车行员工识破假证,他们谎称证件没有随身携带,家离得又远,不方便拿,只提供复印件。经过两个一番说辞,租车行员工没有深究,在收取押金和租金后将车子交给了唐成。

有了成功的经验,两个人吃了定心丸,当天便将第一辆轿车归还。次日,他们换了一家车行,用同样的方式,租到一辆奥迪A6。因为之前李刚已经联系好抵押车辆的潘某,当天下午,他们就用骗租来的奥迪车换了4万元现金,坐车回到邻水。

因为奥迪车租期已到,两人又迟迟没有归还,奥迪车车主便循着GPS轨迹找到了抵押商潘某,潘某这才知道被骗。于是就有了潘某配合警方对李刚和唐成实施抓捕的一幕。

目前,李刚和唐成因涉嫌诈骗,已经被南岸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南岸警方提示,租车公司在签订相关租车合同时,应仔细对照核实承租人个人信息,如有必要可通过交巡警流动警务车或者相关公安机关提供帮助,个人私自签订汽车抵押合同最好向相应车管部门提供备案,以免被骗造成损失。
小手抖一抖,小分就到手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