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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桃花源金水岸物管擅把小区停车位租给摆地摊的,业主应该怎样维权

  • 水冰清
楼主回复
  • 阅读:2212
  • 回复:7
  • 发表于:2013/6/2 13:07:50
  • 来自:重庆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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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桃花源金水岸业主,此物业自交房到现在,物业管理一直没有正常运行,业主交了大修基金,也一直没有做基本的维护。房屋外体几乎每家都有渗水现象。也一直无人管理。

这几年来,物业管理一直把应该属于业主公共停车场位置租给摆地摊的,游乐场等。小区人口几百户,几乎每家都有车。到下班时,小区入口仅剩一条狭窄的通道,严重影响到业主的居家生活。

据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无权私下进行租赁谋求私利。

以下是本人的经历:
2013年6月2日,早晨,我下楼开车,车周围摆了陶瓷公仔,及儿童游乐车,我要求摆地摊的把他的东西收拾下,好让我把车子倒出来。摆地摊的人说,你们把车子停在这个地方,害得我摆不了摊。白给物管交费了。听到此话,我当时真是无语了。

我想问物管有什么权力把业主共用的地方租给别人以作商业用途。我们业主应该怎样维护属于自己的权益。

况且小区对面就是我们酉阳人引以自豪的桃花源5A景区,杂乱无章的地摊,游乐场等严重影响了景区外观。我们一直在向外大力宣传最美酉阳,宜居酉阳,桃花源就是我们向外宣传的窗口 。试问。在窗口旁边出现如此不协调一的面,就象一个杂乱商场。让咱们的桃花源情何以堪?
希望有关部门大力整顿,还桃花源景区一个整齐,洁静。也还我们居民一个安静舒适的居家环境。

小区外人行道上 正对桃花源5A景区门口











属于小区内业主公用停车场








  
  • 酉阳龙潭龙城宾馆
  • 发表于:2013/6/3 9:17:29
  • 来自:重庆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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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住金水岸的吗?
  
  • 酉阳Baby
  • 发表于:2013/6/6 10:52:10
  • 来自:重庆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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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物管与业主之间得沟通沟通是有必要滴,那是不合法滴,它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小区物业对此不具有所有权,物业管理把业主公共停车场位置租出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小区个业主可单独或者共同向小区物业主张权利,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该租赁合同无效之诉。
  
  • 花开未遂
  • 发表于:2013/6/6 15:46:40
  • 来自:重庆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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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针对摆摊摊的。什么地方可以摆什么地方不可以摆?跟摆摊摊的完全没关系。有买才有卖。。。小区地方共用地方本来不可以做商业用途。可恶的是物管。谋私,拿大家的地方去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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