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筑设计杯”印象酉阳城乡规划
摄影大赛征稿启示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乡规划引领作用日益明显,城乡建设速度显著加快,酉阳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为充分展示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努力营造社会关心、全民参与支持城乡规划的浓厚氛围,县规划局、县摄影家协会决定举办“规划建筑设计杯”印象酉阳城乡划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时间
2012年7月10日——2012年8月31日,以参赛作品收到日期为准。
二、征稿内容
以我县城乡规划建设为主题,内容涵盖以下四类题材:
1.建筑类:反映近年来我县实施的房地产精品小区,学校、医院、办公楼宇、场馆等公共建筑类以及地标性建筑等照片;
2.新农村建设类:反映成效显著的中心镇建设、特色镇建设、巴渝民居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特色村寨建设和原生态村落等的照片;
3.古镇文化类:反映我县龙潭、龚滩、后溪、清泉等历史文化名镇深厚文化底蕴的照片;
4.公共空间类:反映近年来我县实施的城市广场、城市公园、城市绿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照片。
三、作品创作要求
本次征稿作品必须是2012年以来创作的作品。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建筑类、新农村建设类、古镇文化类、公共空间类等四类题材设奖。
一等奖(每类1名)4幅(组),奖金各1200元,证书一本;
二等奖(每类2名)8幅(组),奖金各800元,证书一本;
三等奖(每类4名)16幅(组),奖金各400元,证书一本;
优秀奖(每类20名)80幅(组),纪念品一份,证书一本。
五、参赛规则
1.本次大赛参赛作品一律使用电子文件,统一发往指定邮箱。投稿作品规格统一为JPEG格式,长边不得少于3000像数或文件不小于3M。
2.请按大赛划分的四类题材投寄参赛作品,拒绝纯人像和纯自然风光的照片,单幅与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得超出8幅。
3.作品应当以纪实手法进行表现,后期调整仅限于画幅剪裁和有限的色调、明暗调整,不得用数码或暗房手段对照片进行添加、拼贴、挖补等加工。
4.对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非商业性宣传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主办单位有权调用获奖和入选作品的原文件(数码作品必须用jpeg格式刻入光盘),用于制作展览照片和画册等宣传活动,使用后退还。不提原文件(光盘)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选资格。
5.如参赛作品在主办方合法使用中产生有关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方面的纠纷,其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自负。
6.
本次比赛稿件统发送至:酉阳县规划局“规划建筑设计杯”印象酉阳城乡规划摄影大赛组委会邮箱(yyghju@163.com)邮编:409800,联系电话:75550409。
7.参赛作品必须注明摄影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参赛类别。
8.咨询电话:
县规划局联系人:张宗银,电话:(023)75550775 13896480666;
县摄影家协会联系人:李化,电话:15310227679。
9.凡参赛者都被视为同意本大赛规则。主办单位对本细则拥有解释权。
六、协办单位
重庆市酉阳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七、媒体支持
1.酉阳报
2.酉阳我城网
3.酉阳在线
主办单位:酉阳县规划局
酉阳县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