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是如花一般的年纪,值得每个年轻人珍惜。遗憾的是,酉阳一位20岁左右的女生万某,却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站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
近日,酉阳县法院对万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万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6月的一个晚上,万某参加完好友吴某生日宴会后,邀约好友许某、冉某等多人来到了酉阳县钟多镇桃花源中路的自己家中吸食冰毒,寻找刺激。
后来,万某容留他人吸毒的事被人知道,万某也被检方提起了公诉。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万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万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决定对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