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联播就审议通过的《著作权法》(修正案)进行长时间报道。
在第六十二号主席令发布20多个小时后,11月12日,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联合在京组织召开“通过修改《著作权法》决定座谈会”。与会者认为,此次修法的最大亮点是,第一,加大了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最高惩罚数额由50万提高到500万,翻了十倍;第二,摄影作品终于可以和文字、音乐、美术等艺术门类一样,享有作者终身再加去世后50年的保护待遇,从此改变了摄影“二等公民”的地位;第三,“摄影作品原件”一词首次出现在国家法律中,这将对摄影艺术品的流通、收藏、保护起到重要和深远的意义。